房屋租赁意向协议书
现如今,各种协议频频出现,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。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,你确定会写吗?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意向协议书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房屋租赁意向协议书1出租方(下称甲方): ,身份证号: ,
住址: ,联系电话:
承租方(下称乙方):
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,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开设分支机构事宜,达成意向如下:
一、 租赁标的
甲方同意将其独立完整拥有的、产权权属清晰、权证齐全的位于 房产租赁给乙方,共计租赁面积约 平方米(实际租赁面积以双方实际签署的《房屋租赁合同》为准),用于乙方经营使用。
二、租赁价格
1、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,该房屋租赁价格(含税价)为: 元/平方米/月。
2、房屋租赁期间租金递增情况为:前 年价格不变,每年年租金总价 元(以双方签署的《房屋租赁合同》为准),从第 年开始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5%至合同终止。
三、租赁期限
1、租赁期共计十年,具体租赁起止日期以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约定为准。
2、乙方有优先续租权,租赁期届满,如需继续承租房屋的,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,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,同等条件下,乙方享有承租该房产的优先权。
四、租赁支付方式、装修免租期
1、租金支 ……此处隐藏4514个字……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,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。如果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必须以收到交易凭证视为交付。
六、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%以内约定,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
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体数额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。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,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;若约定过低,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。因此,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,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,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,超过部分无效。
七、明确款项的性质,最好标明“定金”两字,以免发生争议
如果合同中的款额未明确款项的性质,未写明“定金”字样,双方容易发生争议;如果写成“订金”、“诚意金”、“预付款”、“认购金”等字样,若合同条文又无明显约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质,则不具定金效力。
八、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、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
在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、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。并且合同中应约定主合同成立后,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还是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。
九、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具有可操作性,以利于执行
未能订立合同的过错方将承担定金罚则的风险。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,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十、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解除、终止条款
应明确约定定金合同解除、终止的条款。如没有关于合同解除、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条款,致使终止合同的条件不明确,将造成签订合同容易,解除合同困难的现状。因此,有关合同解除、终止和提前终止的条款应力求细化、全面。